在實驗過程中取用固體樣品和液體樣品是我們常做的事,所以掌握藥品及試劑的取用、稱量和溶解就是非常必要的。
固體藥品的取用原則
1.“三不”原則,即“不聞、不摸、不嘗”;具體說就是:不要去聞藥品的氣味,不能用手觸摸藥品,不能嘗試藥品的味道。
2.節約原則,即嚴格按照實驗規定的用量取用藥品;如果沒有說明用量,一般按最少量(1~2mL)取用液體,固體只需蓋滿試管底部即可。最大量,液體不超過容器容積的1/3,固體不超過1/2。
3.“三不一要”原則,即實驗用剩的藥品不能因為要 “節約”而放回原試劑瓶,這樣做會污染試劑瓶中未使用的藥品。因此,用剩的藥品既不能放回原試劑瓶,也不能隨意丟棄,更不能帶出實驗室,要放在指定的容器中。
4.固體顆粒的取用(一橫二放三慢豎),一般用藥匙;塊狀固體可用鑷子夾取。 先把容器橫放,用鑷子夾取塊狀藥品或金屬顆粒放在容器口,再把容器慢慢地豎立起來,使塊狀藥品或金屬顆粒緩緩地沿容器壁滑到容器底部,以免打破容器.
5.粉末狀藥品的取用,取用時可以用藥匙(或者紙槽)。操作要領是:“一斜、二送、三直立”。具體的操作是:先將試管傾斜,把盛藥品的藥匙(或者紙槽)小心地送入試管底部,再使試管直立起來。
注:使用后的藥匙或鑷子應立即用干凈的紙擦干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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