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安化學實驗室操作的“切忌”
時間: 2020-07-15 來源:西安斯坦利化學商城1
1.實驗室里的藥品,不能用手接觸;不要鼻子湊到容器口去聞氣體的氣味,更不能嘗結晶的味道。
2.做完實驗,用剩的藥品不得拋棄,也不要放回原瓶(活潑金屬鈉、鉀等例外)。
3.取用液體藥品時,把瓶塞打開不要正放在桌面上;瓶上的標簽應向著手心,不應向下;放回原處時標簽不應向里。
4.如果皮膚上不慎灑上濃H2SO4,不得先用水洗,應根據情況迅速用布擦去,再用水沖洗;若眼睛里濺進了酸或堿,切不可用手揉眼,應及時想辦法處理。
5.稱量藥品時,不能把稱量物直接放在托盤上;也不能把稱量物放在右盤上;加法碼時不要用手去拿。
6.用滴管添加液體時,不要把滴管伸入量筒(試管)或接觸筒壁(試管壁)。
7.向酒精燈里添加酒精時,不得超過酒精燈容積的2/3,也不得少于容積的1/3。
8.不得用燃著的酒精燈去對點另一只酒精燈;熄滅時不得用嘴去吹。
9.給物質加熱時不得用酒精燈的內焰和焰心。
10.給試管加熱時,不要把拇指按在短柄上;切不可使試管口對著自己或旁人;液體的體積一般不要超過試管容積的1/3。
11.給燒瓶加熱時不要忘了墊上石棉網。
12.用坩堝或蒸發皿加熱完后,不要直接用手拿回,應用坩堝鉗夾取。
13.使用玻璃容器加熱時,不要使玻璃容器的底部跟燈芯接觸,以免容器破裂。燒得很熱的玻璃容器,不要用冷水沖洗或放在桌面上,以免破裂。
14.過濾液體時,漏斗里的液體的液面不要高于濾紙的邊緣,以免雜質進入濾液。
15.在燒瓶口塞橡皮塞時,切不可把燒瓶放在桌上再使勁塞進塞子,以免壓破燒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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